市政工程资质代办

发布时间:2016/6/13 9:21:36 浏览: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标准人员

标准专业

标准人数

分配参考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5

5

中级工程师

道路与桥梁

8

0

给排水

1

结构

6

机电

1

燃气

0

中级技工

无专业要求

30

30

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以下累积项不做累计考核):

1 )累计修建城市道路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3 )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

4 )修建 4 万吨 / 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5 万吨 / 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或修建 5 万吨 / 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5 )修建 200 / 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

6 )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

7 )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返回】